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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方便客戶獲得合適的產品和服務,方圓企業服務集團(香港)有限公司(「華潤方圓」)將會利用客戶的資料,為客戶提供最佳之服務。我們亦明白到客戶對於其個人資料的使用非常關注,保護客戶信息是我們認真對待的事情。因此,華潤方圓訂立了以下守則,承諾對客戶的資料保密:

1

個人名義的客戶不時需要向方圓提供個人資料(「資料」),以作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下之用途。有關客戶的資料(或其他資料)可能用於以下用途:

 

  1. 人力資源招聘和管理;
  2. 提供服務、維護業務管理;
  3. 專案管理、監督和提升經營水準;
  4. 回復查詢和解决問題;
  5. 設計供客戶使用之服務或相關產品;
  6. 向客戶推廣服務及相關產品;
  7. 根據任何法例或規例之規定,符合作出披露之要求;及
  8. 與任何前述部份有關之任何用途。
2

華潤方圓持有之客戶有關的資料(及其他資料)將會保密,但華潤方圓可向以下人士披露所有資料(及其他資料),而客戶同意披露所有資料(及其他資料)亦是華潤方圓向客戶提供服務、產品及資料之條件:

 

  1. 任何向華潤方圓提供有關其業務運作之行政、電訊、電腦、繳款或其他服務之高級職員、雇員、代理、承包商或第三者;
  2. 監管當局及其他有關政府機構;
  3. 任何有責任為華潤方圓保密之其他人士,包括華潤方圓以內承諾保持此等資料機密之公司;
  4. 華潤方圓內公司之間對客戶之資料使用,須依據嚴格之內部安全標準、保密政策及適用法律;
  5. 我們約束雇員完全遵守該等標准、政策及法律;
  6. 除為了進行業務、遵守適用法律、保護免受欺詐或作出我們認為可能符合客戶利益之產品及服務優惠外,我們不會將有關客戶的資料分發予其他公司。我們亦可依據適用法律向監管當局及執法人員提供資料;
  7. 我們訂立了極高標准,以保護客戶的資料免受未經授權之更改或破壞。
3

華潤方圓可依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其他適用法律進行以下活動:

 

  1. 將客戶提供或有關客戶之任何資料或其他資料,與華潤方圓或任何其他人士持有之資料(或其他資料)進行配對、比較或交換,以作以下用途:
    1. 資料(或其他資料)核對;或
    2. 提出或核對資料(或其他資料),該等資料可能用於在任何時候采取對客戶或任何其他人士不利的行動;
  2. 將此等資料(或其他資料)轉往香港以外任何地方(不論在香港以外處理、持有或使用此等資料(或其他資料))。
4

華潤方圓擬使用客戶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為此我們須取得客戶的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對)。就此,請客戶注意:

 

  1. 華潤方圓不時持有的客戶的姓名、聯絡詳情、產品及服務信息及統計資料可由華潤方圓用於直接促銷;
  2. 如閣下不希望華潤方圓使用或提供客戶的資料作上述直接促銷用途,閣下可向華潤方圓發出書面通知(郵寄地址載於本政策第6條),以行使閣下拒絕參與直銷活動的權利。
5

根據及依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之條款,每位客戶均有權:

 

  1. 檢查華潤方圓是否持有有關客戶之資料,及是否有權使用此等資料;
  2. 要求華潤方圓更改有關客戶之任何錯誤資料;及
  3. 確定華潤方圓有關資料之政策及做法,以及獲知華潤方圓持有有關客戶之個人資料種類。
6

客戶如欲查詢資料或更正資料或查詢有關政策和應用範圍以及私人資料的種類等資料,請隨時致函: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48號大新金融中心40樓。

7

依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之條款,華潤方圓有權就處理任何資料索取查閱之申請收取合理費用。

8

在華潤方圓,有關客戶之資料只會用於進行本身業務的合法用途,以提供優質服務,及進行產品設計及優惠,從而顯示我們明白客戶及其需要。

 

 

若英文版本與中文版本之間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概以英文版本為準。